台灣證券交易所引入上市公司退市機制,考慮到對企業及投資者影響較大,設有一年緩衝期,明年4月1日實施。
上市公司或第一上市公司明年3月底檢送今年財務報告時,若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淨值低於股本30%,則適用今次新增規定。
台灣交易所指出,現時部分上市公司出現財務業務欠佳等情況,對整體上市公司質素及投資者權益保障有負面影響,因此引入退市機制。
交易所處以變更交易方法,或採用分盤交易後,超過3年仍無法改善的企業,會被列為需要停止交易,若停止交易6個月後仍無法改善就需要終止上市。

台灣證券交易所引入上市公司退市機制,考慮到對企業及投資者影響較大,設有一年緩衝期,明年4月1日實施。
上市公司或第一上市公司明年3月底檢送今年財務報告時,若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淨值低於股本30%,則適用今次新增規定。
台灣交易所指出,現時部分上市公司出現財務業務欠佳等情況,對整體上市公司質素及投資者權益保障有負面影響,因此引入退市機制。
交易所處以變更交易方法,或採用分盤交易後,超過3年仍無法改善的企業,會被列為需要停止交易,若停止交易6個月後仍無法改善就需要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