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產汽車前董事長戈恩,被東京地方檢察廳起訴第四項罪名,指戈恩在2017年7月至去年7月期間,將日產原本要支付給阿曼代理商的1000萬美元,其中500萬美元匯入一間黎巴嫩投資公司,但這間公司實際是由戈恩自己持有。
檢察廳指,戈恩涉嫌瀆職,違反《公司法》,令日產造成損失。戈恩的律師已保釋申請。日產汽車表示,戈恩的行為完全不能接受,要求嚴懲。
65歲的戈恩早前亦被指涉嫌於2015年至2018年期間,私自挪用日產子公司合共近6億日圓款項,並購買遊艇等奢侈品。法國籍的戈恩,被捕前擔任日產、三菱和雷諾三間汽車公司的董事長,其後被日產和三菱解除職務,他亦辭去雷諾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