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系教授陳弘毅表示,對於中央來說,已經對特區政府目前的修訂《逃犯條例》建議,作出相當大讓步。
陳弘毅在本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表示,最近研究香港與內地過去20多年,無法談妥移交逃犯長期協議的原因;根據內地學者在不同學術期刊的論文,最大的障礙是內地不同意全面引進適用於國際間移交安排的標準,例如政治犯不引渡、防止政治迫害、防止被引渡者受到酷刑對待,以及死刑不引渡等。
陳弘毅說,內地學者引述中央表示,內地與香港之間屬於區際引渡,國際引渡逃犯的標準不應該全面適用。他認爲,根據現時的修例建議,中央至少同意或接受國際通用的引渡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