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因違反電話錄音規定被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10萬元

證監會公布,滙豐銀行因沒有遵守《操守準則》下的電話錄音規定,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10萬元。

證監會指,滙豐在2017年4月8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間沒有設置或啟動其私人銀行部某些電話線的錄音功能,導致透過其59條受影響電話線接收的5830項客戶交易指示未被錄音。證監會認為,滙豐沒有設立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以確保電話錄音功能運作妥善和及時發現電話錄音功能出現的任何事故。

證監會又指,在決定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滙豐自行向證監會及金管局匯報事故;在發現事故後已採取補救行動;與證監會合作解決其提出的關注事項;以及同意委聘獨立的機構,就私人銀行部所使用的錄音系統在日常操作和功能方面採取的補救行動檢討其成效,並向證監會及金管局提交檢討報告和確保其遵從監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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