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不大可能就經營虛擬資產期貨合約批出牌照

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注意在香港購買比特幣等虛擬資產期貨合約相關風險,提到有關銷售或買賣平台在香港可能屬違法營運,證監會已多次提醒投資者,投資虛擬資產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特別是流通性不足、價格高度波動及潛在市場操縱活動。

證監會指出,有關期貨合約大部分不受監管及高度槓桿化,相關虛擬資產難以估值,價格極端波動。有關平台的交易規則可能並不清晰及公平,部分平台曾被批評,在期貨合約生命周期內中止買賣或取消交易,導致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證監會說,目前並無任何人獲證監會發牌或認可,在香港銷售或買賣虛擬資產期貨合約。考慮到這些合約涉及的風險,為保障投資者,證監會不大可能就經營有關合約的業務批出牌照或認可。

證監會又指,虛擬資產期貨合約可能被詮釋為《賭博條例》所指的差價合約,除非《賭博條例》明文認可,所有賭博活動在香港都屬違法。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或《賭博條例》的人士可能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將會受到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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