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用,最高法院終審撤銷二審法院裁定部分罪名不成立的判決,案件需要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朴槿惠涉嫌在2013年起,與前青瓦台官員等親信,收受前國家情報院提供的35億韓元、即約2300多港元的特殊活動費。朴槿惠在二審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但對她受賄與損毀國庫的指控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正在服刑的朴槿惠,面對的另一項親信干政案在今年8月同樣被撤銷原判,發回高等法院重審。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用,最高法院終審撤銷二審法院裁定部分罪名不成立的判決,案件需要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朴槿惠涉嫌在2013年起,與前青瓦台官員等親信,收受前國家情報院提供的35億韓元、即約2300多港元的特殊活動費。朴槿惠在二審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但對她受賄與損毀國庫的指控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正在服刑的朴槿惠,面對的另一項親信干政案在今年8月同樣被撤銷原判,發回高等法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