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師稱案件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加拿大法院開始審理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案件,孟晚舟亦有到庭。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案件的核心不是金融欺詐,而是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有關罪名在加拿大是不成立,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認為如果美國無向伊朗實施制裁,就不會有這宗案件。

華為發表聲明,表示始終支持孟晚舟爭取正義與自由,亦相信加拿大的司法制度,一定能夠證明孟晚舟是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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